原因在於
珍威浩蕩,要免除出境管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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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的
幹嘛有出境管制,反正又沒有差。
但是有體力可以去造勢、有體力可以去逛街的
(其實還沒算到有體力搬家這一點)
被駁回也是當然,因為她至少都有18次出庭未到,既然她都沒辦法出庭了,那對於法院來說,那當然是
幹嘛取消出境管制,反正又沒有差
當然
人家 馬 區長可是每次開庭都準時到的耶!妳咧?
第一次開庭就暈倒,然後開始請假,在FTV跟SETV上面發消息說妳很虛弱,結果卻被人拍到你在外面亂逛,妳要怪誰?
現在,法院的確是他們開的,因為老闆換人了啊!之前是你們開的時候為甚麼不趕快把案子搓掉?現在才在放屁,會不會太晚了?
其實,我還蠻希望能夠再看見